强积金计划开始了差不多二十年,全港约99%的雇主及雇员有登记参与。虽然参与率高,但很多人都不清楚计划内容,甚至自己有多少个强积金户口,相信最清楚强积金计划的就只有每间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最近政府又完成四年一度的强积金供款入息限额检讨,让我们从HR的角度看看有什么要留意。
强积金新修订方案
于七月十九日,积金局检讨强积金供款入息上下限规定后建议下限由现时的7,100元提高至8,200元。如果建议获通过,薪金低于8,200元的员工无需缴交5%的雇员强制性供款,雇主则维持缴交5%的雇主强制性供款。而入息上限则由30,000元提升至48,000元,过程会分两阶段进行以方便雇主及雇员适应。于首两年,供款入息上限由30,000元上升至39,000元;两年后入息上限则由39,000元上升至48,000元。以往月薪30,000元以上的雇员与雇主只需各供款1,500元。如果建议获通过,月薪于8,200元及48,000元之间的雇员与雇主需各强制性交出雇员薪金5%的供款,而月薪48,000元以上的强制性供款额定为2,400元。
积金局表示因近年薪金水平有所提升,所以根据入息中位数作出适当调整。而检讨结果已经交予政府,若政府接受建议,条例经立法会审议及修订后最快明年就可实行,预计约有50万名月薪逾3万雇员受到影响。
新建议可以有什么影响?
对于这个建议,雇员的看法不一,有一些雇员会因为强积金向来的回报不高,所以还是希望政府实行其他退休保障代替强积金。但普遍雇员对此新建议都认为问题不大,认为即使供款额较高,最后亦能拿回。
对雇主来说,这个建议的问题就大了。新建议把入息下限提高,对聘用大量兼职员工的雇主而言是减少了少许供款额。但入息上限由30,000元升至48,000元,所涉及的每位雇员最高供款额达2,400元,亦即对应每位雇员每月最高供款额可以比以往多900元。市场上商界人士都坚决反对调整,认为调整幅度达6成,将会大大增加雇主负担。
特别是近期政府亦打算修订“强积金对冲”的方案,变相又提高了雇主支出。再加上供款入息上限提高,雇主的负担一时间变得更严重。虽然方案都有提供适应期,有人力资源顾问就认为政府可以在适应期间实行一些税收减免的措施,减少雇主压力。
到底什么是强积金对冲?
强积金对冲机制即是雇主可以利用为雇员缴交的强积金供款,亦即雇员强积金户口中的“雇主累算权益”来抵销需付给雇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根据《雇佣条例》,根据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24个月或根据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5年的雇员在某些非自愿的条件下遭解雇,分别可获相等于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三份之二乘以可追溯的服务年资,最高款额达390,000元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强积金对冲机制即是以雇主曾为雇员供款的强积金金额中扣除需付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换句话说,雇员最后只能收到:(一) 雇主曾为雇员供款的强积金金额,或;(二) 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这个机制大大减低商界支出,但于3月29日,政府就向劳资双方交代取消对冲机制的初步方向,如获实行最快于2022年可以有300万名打工仔的应得款项不用再被雇主对冲。但由于最终惹来大批商家不满,特别是难以适应的中小企公司。因为建议中只设12年政府补贴期,对中、小、甚至微企在十年后的负担作用不大,据政府数据分析,少于10名员工的企业在取消对冲后十年只有不足一半能以足够结余应付。
虽然方案提高了企业负担,但据香港人力资源管理学会的访问发现,有6成半人力资源专业人士赞成废除强积金对冲制度。理由是大多数企业都想为雇员提供更多好福利及保障,希望有好声誉。所以业界及人力资源顾问都有提出更多方案去应付问题,例如在现有强积金机制上雇主增加额外20%供款,由政府补贴余下金额,令雇员有更多保障;或在新建议上加上雇主税收抵免,减轻雇主负担。同时有人认为应取消对冲遣散费机制,但保留长期服务金对冲机制。
总而言之,强积金可能仍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退休保障方案。而更多人关注于强积金的问题是他的管理费高但回报不大,而如何可以令强积金的回报率跑赢通涨?所以在改善强积金制度同时,政府亦推出了终身年金计划的详情,作为另一个不收管理费的退休保障新尝试。有更多关于强积金的问题,欢迎向我们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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