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計劃開始了差不多二十年,全港約99%的僱主及僱員有登記參與。雖然參與率高,但很多人都不清楚計劃內容,甚至自己有多少個強積金戶口,相信最清楚強積金計劃的就只有每間公司的 人力資源 部門。最近政府又完成四年一度的強積金供款入息限額檢討,讓我們從HR的角度看看有甚麼要留意。
強積金新修訂方案
於七月十九日,積金局檢討 強積金 供款入息上下限規定後建議下限由現時的7,100元提高至8,200元。如果建議獲通過,薪金低於8,200元的員工無需繳交5%的僱員強制性供款,僱主則維持繳交5%的僱主強制性供款。而入息上限則由30,000元提升至48,000元,過程會分兩階段進行以方便僱主及僱員適應。於首兩年,供款入息上限由30,000元上升至39,000元;兩年後入息上限則由39,000元上升至48,000元。以往月薪30,000元以上的僱員與僱主只需各供款1,500元。如果建議獲通過,月薪於8,200元及48,000元之間的僱員與僱主需各強制性交出僱員薪金5%的供款,而月薪48,000元以上的強制性供款額定為2,400元。
積金局表示因近年薪金水平有所提升,所以根據入息中位數作出適當調整。而檢討結果已經交予政府,若政府接受建議,條例經立法會審議及修訂後最快明年就可實行,預計約有50萬名月薪逾3萬僱員受到影響。
新建議可以有甚麼影響?
對於這個建議,僱員的看法不一,有一些僱員會因為強積金向來的回報不高,所以還是希望政府實行其他退休保障代替強積金。但普遍僱員對此新建議都認為問題不大,認為即使供款額較高,最後亦能拿回。
對僱主來說,這個建議的問題就大了。新建議把入息下限提高,對聘用大量兼職員工的僱主而言是減少了少許供款額。但入息上限由30,000元升至48,000元,所涉及的每位僱員最高供款額達2,400元,亦即對應每位僱員每月最高供款額可以比以往多900元。市場上商界人士都堅決反對調整,認為調整幅度達6成,將會大大增加僱主負擔。
特別是近期政府亦打算修訂「強積金對沖」的方案,變相又提高了僱主支出。再加上供款入息上限提高,僱主的負擔一時間變得更嚴重。雖然方案都有提供適應期,有人力資源顧問就認為政府可以在適應期間實行一些 稅收減免 的措施,減少僱主壓力。
到底甚麼是強積金對沖?
強積金對沖機制即是僱主可以利用為僱員繳交的強積金供款,亦即僱員強積金戶口中的「僱主累算權益」來抵銷需付給僱員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根據《僱傭條例》,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24個月或根據連續性合約受僱不少於5年的僱員在某些非自願的條件下遭解僱,分別可獲相等於最後一個月工資的三份之二乘以可追溯的服務年資,最高款額達390,000元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強積金對沖機制即是以僱主曾為僱員供款的強積金金額中扣除需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換句話說,僱員最後只能收到:(一) 僱主曾為僱員供款的強積金金額,或;(二) 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以金額較高者為準。
這個機制大大減低商界支出,但於3月29日,政府就向勞資雙方交代取消對沖機制的初步方向,如獲實行最快於2022年可以有300萬名打工仔的應得款項不用再被僱主對沖。但由於最終惹來大批商家不滿,特別是難以適應的中小企公司。因為建議中只設12年政府補貼期,對中、小、甚至微企在十年後的負擔作用不大,據政府數據分析,少於10名員工的企業在取消對沖後十年只有不足一半能以足夠結餘應付。
雖然方案提高了企業負擔,但據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的訪問發現,有6成半人力資源專業人士讚成廢除強積金對沖制度。理由是大多數企業都想為僱員提供更多好福利及保障,希望有好聲譽。所以業界及人力資源顧問都有提出更多方案去應付問題,例如在現有強積金機制上僱主增加額外20%供款,由政府補貼餘下金額,令僱員有更多保障;或在新建議上加上僱主稅收抵免,減輕僱主負擔。同時有人認為應取消對沖遣散費機制,但保留長期服務金對沖機制。
總而言之,強積金可能仍不是一個令人滿意的退休保障方案。而更多人關注於強積金的問題是他的管理費高但回報不大,而如何可以令強積金的回報率跑贏通漲?所以在改善強積金制度同時,政府亦推出了終身年金計劃的詳情,作為另一個不收管理費的退休保障新嘗試。有更多關於強積金的問題,歡迎向我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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