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保险”及《雇员补偿条例》详解 《雇员补偿条例》于2008年作出修订,用于保障全港劳动人口中因工作而受伤、甚至死亡的员工。条例实施后,所有雇主须为雇员(所有根据雇佣合约或学徒训练合约受雇的全职或兼职雇员)投购雇员补偿保险,亦即“劳工保险”。雇员补偿保险在员工因工受伤、死亡或患上职业病时都用... 阅读更多